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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05/26

巴士客粗言辱人犯法 旁觀者啞忍助長歪風

【明報專訊】巴士「阿叔」怒罵青年的手機偷拍短片,在網上流傳近一個月了,由於片中「主角」相繼在主流媒體現身,令它再次成為城中熱門話題。這段6分鐘短片吸引眾多市民觀看和談論,其語言暴力元素當然是「賣點」,但更重要的是,許多人都有過被罔顧公德者滋擾的不愉快經歷,公眾容易對短片內容感同身受,不齒罵人「阿叔」所為,卻苦無對策。其實,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以粗言穢語冒犯他人,是刑事行為,受害人或旁觀者都可以報警求助,啞忍只會助長欺凌歪風。
香港的手機滲透率極高,不論是公眾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之內,周圍常有鈴聲響起,市民被迫聆聽鄰座乘客用手機談生意、教仔、談情,甚至夾雜粗口罵人的對話,既刺耳,又擾人,非常討厭。
從網上片段可見,當時巴士車廂內坐滿乘客,但出聲要求「阿叔」降低聲浪的,只有一位見義勇為的青年Elvis。怎料他被對方用粗口大罵,歷時數分鐘,其他乘客一直無動於中,只有一個鄰座乘客偷偷拿出手機拍下片段,準備一旦有暴力事件發生,就當為呈堂證據。事件中,無理大叔的言行固然應受譴責,旁觀者的冷漠,何嘗不叫人感到悲哀﹖
香港人的公德心,近10年無疑有所改善,排隊上車、不隨地吐痰、搭電梯靠右站等文明社會的要求,基本上都能做到﹔但在公眾地方高聲講電話的做法,卻須改善,冷眼旁觀別人受欺凌,亦值得反省。
必須指出的是,不少網友看完短片後留言,感慨無計可施﹔但實情並非如此,因為根據《道路交通(公共服務車輛)規例》,乘客在巴士、小巴或的士,「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語言或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」,屬於刑事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﹔就算當局不作檢控,司機也有權拒絕接載這類違規客人。
這段網上短片,雖然充斥不堪入耳的粗言穢語,但現實上已有數以萬計的人看過,包括不少學生,教育界應善用今次機會,除了勸告學生不要模仿片中對白之外,更應與之討論片段反映的社會問題和言語暴力問題,使這個真實個案,成為提升公民素質的現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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